心疼!业主违建被罚,物业陪罚九千!
小区违建
业主不仅要自费拆除违建
还要缴纳违建造价10%的罚款
同时
物业公司不及时上报也要受罚
1月15日上午,西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西陵一路金安东诚小区1号楼6楼的违建业主曹某手中,对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此前,1月9日对宜昌金安东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9000元。
这是《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实施以来
也是我市开出的第二张
物业公司对违建“不履职”罚单
小区业主顶风违建
当事人缴违建造价10%的罚款
2018年12月23日上午
西陵区城监大队接到举报电话
称金安东诚1号楼6楼平台
有人正在进行违法建设
执法人员抵达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当即叫停违建行为
▲西陵区城监大队接到违建举报电话后,立即派人现场核查并叫停
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于2018年12月24日
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
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
▲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到违建业主曹某手中
金安东诚位于环城北路与西陵一路交会处,2016年年底交房。西陵区城监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业主住在1号楼6楼,装修之际,业主借机在阳台上搭建了14平方米左右的违法建设。
“本来只是想搭个雨棚,没想到竟是违建,现在不仅要自己找人拆掉,还要被罚款,太得不偿失了!”在收到城管部门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后,违建当事人曹某立马认识到了自身违建的严重性,当即就组织工人自行拆除了违法搭建的钢架棚。
物业公司视而不见
领取9000元禁违不履职罚单
2019年1月9日
西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对不履行禁违义务的
金安东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下达了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宜昌金安东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调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
该处违建已开工2日
而该小区物业公司
在发现业主违建后未在24小时内
将当事人违建信息上报有关部门
在城管部门要求
物业公司对该行为进行监管后
物业公司仍未履行
上报义务和相关情况说明
点击视频了解详情
新增违建即查即拆
物业公司发现违建应及时上报
为了让城区物业管理公司
当好违建“守门员”
市城管委此前已联合市住建委
组织100多家物业公司
法人代表和负责人
开展宣传贯彻《办法》培训会
不少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表示
将加大对违建前期监管力度
避免违建形成后
浪费更大的执法成本及社会资源
《办法》规定,违法建设当事人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确定的使用性质和用途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查处机关依法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日常监督管理、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财政资金或者政策支持、金融信贷等方面,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办法》出台3个月以来
宜昌体系化、系统化、精准化
整治违建
城区累计拆违6.9万平方米
是同期的2.7倍
新增违建发案率下降70%
拆除率达到100%
形成无违建小区26个
此次宜昌开出全市首张违建当事人罚单
不仅是对市民违建的警示教育
更是推动禁违工作走向深入的冲锋号
1月2日-1月11日积存违建拆除动态
1月2日-1月11日新增拆除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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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市城管委、三峡广电
通讯员:黄玉莲 编辑:贾怡、郑蓉
新闻热线:0717-686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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